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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四:宝贝无忧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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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 | 险种名称 | 缴费年期 | 缴别 | 保额 | 保费 |
| ENDL | 宝贝无忧两全保险 | 缴费15年 | 年缴 | 50,000 | 2,500.00 |
| DDCL | 附加宝贝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 缴费15年 | 年缴 | 50,000 | 50.00 |
| ADDC | 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 | 一年期 | 年缴 | 50,000 | 80.00 |
| AMRC | 意外医疗给付 | 一年期 | 年缴 | 5,000 | 78.00 |
| HRBS | 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 | 一年期 | 年缴 | 计划1 | 528.00 |
| WPAL | 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 缴费14年 | 年缴 | 2,550元 | 30.30 |
| 合计 |
32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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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全面,贴心呵护:涵盖“重疾、身故、全残、生存”全方位保障的最新理念少儿产品;
2、重大疾病,全面保障:提供多达27种常见重大疾病的保障;
3、创业基金,伴随成长:为您的子女在25周岁时规划一笔可观的财富,以备深造、创业之用。
【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ADDC)
提供高额意外保障,为您化解人生风险;
航空意外双倍给付,让您出行无忧。
【意外医疗给付】(AMRC)
每次的意外医疗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社保范围,在扣除其他保障计划给付的金额后皆可按85%的比例实支实付,最高以保额为限,彰显人性化关爱。
【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HRBS)
1、5年保证续保,贴心设计;
2、保障全面,住院安心;
3、高额保障,顺心顺意;
4、观察期仅为30天,体现关爱客户之心。
【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WPAL)
1、双重保障,解您后顾之忧;
2、人性关爱,真正呵护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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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
1)若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下列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最高可获50,000元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最高可获50,000元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可获50,000元保险金,
因意外造成身故或残疾,最高可获50,000元保险金。
因航空意外造成身故,最高可获100,000元保险金。
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每次可按85%的比例获得保险金,最高以5,000元为限。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本公司指定医院的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则本公司依约定支付下列保险金:
18周岁以上者(含)
1、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根据实际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四项费用总和(含床位费、膳食费、诊疗费、护理费),按下述给付比例支付,最高40元/天,同一次住院最高给付天数为90天;每年最多可获7,200元(180天)。
2、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医院接受住院手术(但活检、穿剌、造影等创伤性检查除外),则根据实际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三项费用总和(含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费),按下述给付比例支付,但同一次住院发生手术赔付额限额为1,600元/次。
3、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根据实际支付的必要且合理下列四项费用总和(含药费,治疗费:除一般治疗费外,还包括氧气费、监护费、震波费、介入费、透析费,输血费:包括血液或血浆输注费、血液或血浆制品费用,辅助检查费:包括化验费、检验(检查)费和摄片费),按下述比例支付,但同一次住院最高3,000元/次。
给付比例为:
若被保险人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以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则在扣除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得到的补偿或可以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得到的补偿后,本公司给付剩余部分的70%。
若被保险人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则在扣除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得到的补偿或可以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得到的补偿后,本公司给付剩余部分的90%。
18周岁以下者
1、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按实际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四项费用总和(含床位费、膳食费、诊 疗费、护理费)的90%支付,最高40元/天,同一次住院最高给付天数为90天;每年最多可获7,200元(180天)。
2、住院手术费用保险: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医院接受住院手术(但活检、穿剌、造影等创伤性检查除外),则本公司按实际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三项费用总和(含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费)的90%支付,但同一次住院发生手术赔付额限额为1,600元/次。
3、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按实际支付的必要且合理下列四项费用总和(含药费,治疗费:除一般治疗费外,还包括氧气费、监护费、震波费、介入费、透析费,输血费:包括血液或血浆输注费、血液或血浆制品费用,辅助检查费:包括化验费、检验(检查)费和摄片费)的90%支付,但同一次住院最高3,000元/次。
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若投保人发生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下一个缴费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含保障计划)及本附加合同每期应缴纳的保险费2,580.3元。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作已支付的保险费,
涵盖27种重大疾病的贴心关爱: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3、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4、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5、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6、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7、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8、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9、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0、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仅对申请保险金时年满三周岁的被保险人予以理赔);11、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仅对申请保险金时年满三周岁的被保险人予以理赔);12、瘫痪——永久完全;13、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4、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5、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16、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17、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仅对申请保险金时年满三周岁的被保险人予以理赔);1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9、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0、川崎病;21、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HIV)感染;22、脊髓灰质炎;23、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24、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5、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残疾);26、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永久丧失;27、严重哮喘。
其中第1种至第19种采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年3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定义,第20种至第27种为本公司自行增加的八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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