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特色:

  • 两年一返还    快速见收益

  • 交费期间短    完成累积快

  • 领取到终身    次数不封顶

  • 身故有返还    一生有保障

  • 保单能分红    收益喜上喜

  • 保单可贷款    资金更灵活

保险利益:

 

承保范围

保险利益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分红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红利领取

·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公司,按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主险合同终止时领取。
·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 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领取。